【Now新聞台】宣誓司法覆核案,代表行政長官和律政司的一方向法院提交修訂的入稟狀,要求法院裁定兩名議員拒絕宣誓並喪失議席,立法會主席因此無權再安排兩人宣誓。
行政長官和律政司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案,政府向法院提交修訂的入稟狀。
入稟狀加入要求法院頒布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議席已經懸空。
修訂的入稟狀詳細闡述,為何游蕙禎和梁頌恆是明知宣誓的模式及要求,仍然作出當日的表現,認為足以裁定兩人拒絕宣誓,包括在9月20日,立法會秘書處傳閱了文件,提醒所有候任議員必須根據基本法第104條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亦表明根據議事規則第一條,所有議員必須完成宣誓,才能出席會議或參與投票。
在10月7日,秘書處再傳閱另一份文件,解釋宣誓的詳細程序及安排,及宣誓的形式和態度,包括讀出誓詞所有字眼,誓詞亦會放在架上。
而10月11日,再有另一份文件,再強調宣誓要依照基本法第104條的要求。
入稟狀指,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時,披起香港不是中國的旗幟,又將China三次讀成支那。梁頌恆中指及食指交疊的手勢顯示他在說善意的謊言及作無效的宣誓。
行政長官和律政司一方認為,兩人是忽略及拒絕作出誓言。
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及基本法104條,他們的議席應該懸空,因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無權安排兩人再宣誓。
政府提交的文件顯示,增聘了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為法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