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四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的宣誓司法覆核案開審。代表律政司司長及行政長官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這次案件除了考慮基本法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外,亦需考慮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的裁決。
羅冠聰、劉小麗、梁國雄及姚松炎在多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陪同下到達高等法院。
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早前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四人宣誓無效,並宣布議席出缺。四人當中只有梁國雄申請法援獲批。
代表律政司司長及行政長官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表示,法庭處理本案時除需考慮基本法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亦需考慮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的原訟庭、上訴庭裁決。
梁國雄2014年宣誓案裁決及人大釋法文本,這些案例都明顯指出宣誓的三個要求包括宣誓者要莊嚴、真誠,誓詞要符合形式與內容,不能在誓詞中加入自己的原則或政治訊息。無論內容有多值得欣賞,都是修改誓詞形式和內容,不符合宣誓要求。
他指出,劉小麗以極慢速度宣誓,令誓詞不完全和斷裂,形容是故意、不尋常、不自然和含糊不清,令觀眾思考她背後動機。她之後又在社交網站指自己這樣宣誓是對抗建制的虛偽,她的態度反映她不真誠,影響宣誓的莊嚴。
莫樹聯舉例指,如果他在庭上以極慢速度陳詞,一定會被法官叫停,因為是對法庭不尊重,影響司法制度的莊嚴。
聆訊預計需要三日,法官指答辯人毋須就人大釋法的範圍、效果及追溯力陳詞,有關討論留給更高法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