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七名警員被控毆打曾健超案,當中五名警員罪成,他們向終審法院申請終極上訴被拒絕。
五名上訴人早前已服刑完畢,早上只有總督察黃祖成出席聆訊,其餘上訴人包括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關嘉豪及陳少丹。
上訴方代表質疑原審時未有傳召拍攝用作呈堂片段的攝影師作供,形容案中有最好的證據,但無交出,又指影片缺乏連續性,當中有數十秒空檔,以現今科技難以得悉當中發生什麼事情或有否做過手腳。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原審法官已聽取很多證供,決定有關影片是否可以呈堂,上訴方的說法是斷章取義,拒絕批出上訴許可,稍後頒布書面判詞。
五名上訴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原審被判囚兩年,去年向高等法院申請定罪上訴被駁回,但獲准減刑至15至18個月,他們不服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至於七警案中另外兩名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去年上訴得直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