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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佔領期間,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的案件,各人襲擊罪成,判囚兩年。他們早前不服上訴,上訴庭將於周五宣布裁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案件將於星期五上午宣布判決,預計開庭15分鐘處理,頒下判詞。
案發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七名被告,包括案發時的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及另外四名警員,在龍匯道變電站外襲擊曾健超,前年二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成。警員陳少丹另加普通襲擊罪成,各人被判監兩年。他們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上訴庭在去年11月開庭審理,法官當時押後裁決,相隔約九個月頒下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