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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警案 兩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其餘五人獲減刑

七警案 兩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其餘五人獲減刑

觀看新聞片段

【Now新聞台】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七名警員襲擊曾健超罪成,其中兩人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另外五人維持定罪但獲減刑。

七名被告分別是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七人抵達法院聽取裁決,有團體到場聲援。

七名被告前年二月被裁定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成,警員陳少丹另外一項普通襲擊亦罪成,全部被判囚兩年。各人服刑約四個多月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其中劉興沛及黃偉豪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另外五人上訴被駁回但獲減刑。其中總督察黃祖成及高級督察劉卓毅減至判囚18個月,警長白榮斌及警員關嘉豪減至判囚15個月,陳少丹就減至16個月。

上訴庭法官認為不論任何情況,擁有公權力的警員知法犯法均是非常嚴重,他們襲擊曾健超不但損害警察聲譽,亦損害香港聲譽,因此五人必須判監,但認為原審量刑起點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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