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涉嫌毆打曾健超的案件,再多兩名被告就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許可獲批。
現正保釋的劉興沛及黃偉豪領取判詞後離開高等法院。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在判詞中同意劉興沛一方指,原審法官憑衣着認人,認為劉興沛有參與施襲,判斷有機會出錯。
至於黃偉豪,倫明高認為原審法官裁決時偏重部分環境證供,黃偉豪於案發時是否在場及有否施襲具可爭議之處。
另外,上訴庭也同意兩名上訴人的刑期有可爭議之處,批出兩人的上訴許可。
案中的七名被告全部都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當中首被告黃祖成及次被告劉卓毅早前已獲批出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