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裁定襲擊罪成。上訴庭先審理其中一名被告、前總督察黃祖成的上訴許可申請。上訴一方質疑原審法官採納新聞片段作呈堂證供過程出錯,法官押後裁決。
現正保釋等候上訴的黃祖成早上抵達高等法院,其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申請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審理。黃祖成代表律師陳詞提及在被告申請保釋時,上訴庭已表明被告的刑期有合理可爭拗之處。而有關定罪上訴申請,上訴人指原審法官批准無綫電視的新聞片段作為呈堂證供決定有錯。
上訴人一方指,片段作為案件關鍵證供,質疑無綫亦拒絕交出母片,只單靠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作證,確認控方下載的片段與所拍攝的一樣,但黃廣海根本不在拍攝現場,亦不清楚拍攝過程。
控方未有傳召有關的攝影師,質疑片段的真確性,原審法官採納片段作為呈堂證供有錯。
控方指,上訴人的理據無關法律觀點,爭議只在於片段能否證明被告身分及施襲過程等事實,而本案案情直接,加上控方亦呈上亞洲電視、NowTV及蘋果日報等新聞材料作佐證,無綫的片段完全可呈堂。
控方又引述案例指,即使未能傳召攝影師作供,亦可靠其他證據證明片段的真確性。
除黃祖成,另外六名被告包括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七人於今年二月被裁定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而其中陳少丹則因於警署內掌摑曾健超,另被判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全部判監兩年,其餘六人亦獲准保釋,並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