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入稟司法覆核四名立法會議員,包括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及羅冠聰。政府一方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盡快定出聆訊日期,案件暫定在二月處理。
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及羅冠聰在支持者陪同下,分別抵達高等法院。
案件在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政府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而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代表姚松炎。
政府一方表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應盡快定出聆訊日期,雖然有議員已申請法援,正等候申請結果,應暫停法律程序,但法律援助條例指出,法院可頒令縮短或延長暫停的時間,答辯人應在本月28日前向法院提交誓章。
姚松炎代表律師余若薇就表示,已建議姚松炎申請法援,指政府出動龐大律師團,若果不幸地輸掉官司
,將會面對巨額訟費,甚至破產,又指立法會議員並無享有特別對待,政府亦不應有特別對待。她質疑政府沒有給予足夠時間予答辯人尋求法律意見,形容是壓迫他們,造成不公。
余若薇亦不同意政府指今次案件涉及的範疇狹窄,她認為議員宣誓行為,涉及他們的思維甚至教育,是複雜的事實,與梁頌恆、游蕙禎的案件不同,四人的宣誓都被接受,亦有履行過議員職責,這點對本案很重要,法庭需要考慮。
至於劉小麗,梁國雄及羅冠聰已經申請法援。
暫時自辯的梁國雄形容,政府指控是莫須有,自己由04年開始已經以此方式宣誓,就任議員至今,又反問有市民亦司法覆核行政長官梁振英宣誓就任時讀少了「香港」二字,但至今仍未排期處理,質疑政府此案急於開庭動機。
律政司早前入稟,分別指劉小麗宣誓時以慢速逐字讀出誓言;姚松炎誓詞中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梁國雄手持黃傘走至宣誓台並高呼口號,以及羅冠聰宣誓前亦作出聲明,指自己完成宣誓,但不代表屈服極權之下,認為四人態度不誠懇、不莊嚴,亦非真誠效忠特區及中央政府,未符合基本法104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
今次訴訟分為兩部分,包括由特首及律政司司長提出覆核立法會主席或秘書長就四人宣誓的裁決,另一部分則由律政司司長提出原訟傳票,要求法庭撤銷四名議員資格,宣布議席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