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裁定四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全部喪失議員資格。判詞指,4人行為不符合在立法會宣誓時「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明顯拒絕或忽略宣誓,裁定4人自去年10月12日,即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
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四人被法庭裁定自去年10月12日,立法會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布超過一百頁判詞。
判詞指,梁國雄身穿黑衣,手持黃傘走至宣誓台,宣誓中途不斷停頓是不爭的事實,行為與宣誓無關,誇張的行徑顯然超出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他在誓詞前後叫口號,是試圖把口號的信息加入宣誓當中,又指過往議會如何處理,不是衡量宣誓莊重性的基準。
劉小麗慢速逐字讀出誓言,其後於網上撰文指慢讀是為彰顯誓詞虛妄。法官認為她的態度及行為清楚表示,她並非真正和忠誠地承諾擁護及履行誓言的責任。
羅冠聰在宣誓前作出聲明,指宣誓不代表屈服極權之下。區慶祥指,客觀效果是羅冠聰想表達是制度及極權「逼使」他宣誓,是「逼使」他承諾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擁護《基本法》。羅冠聰在誓詞中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提高聲調,是為表達他質疑或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香港主權國的地位,這個質疑與宣誓誓詞已是互相對立。
法官認為姚松炎是蓄意加入額外字句,第二次再宣誓時立法會秘書長已警告他,他仍繼續在完成誓言後加入同樣字眼。
法官區慶祥認為四人宣誓時都違反了「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亦不接納四人向法庭解釋宣誓時的主觀含意,因為這些解釋只是四人的主觀思考過程及想法,不符合客觀驗證標準,因此裁定四人喪失議員資格。
法官又認為,政府提出司法覆核純粹從法律出發,即使取消他們的議員資格可能會達到某些目的,都不構成濫用司法程序,拒絕被告提出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