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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6人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罪成,判囚47至63個月。
案情指,五男一女被告在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兩名被告郭傑超和劉思彤開審前認罪,其餘四人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區院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指,雖然六人在暴動沒有領導角色,沒有證據顯示他們曾使用暴力,但暴動規模龐大並有預謀,須判阻嚇性刑罰,判六人分別監禁47至6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