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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10人被控在油麻地參與暴動罪成,1人脫罪,罪成被告還柙至下月七日判刑。
其中一名被告、歌手莊正到區域法院聽取判決。
法官林偉權裁決時指 ,本暴動案是理大事件的一部分 ,大量示威者在彌敦道與警方對抗 ,投擲200多枚汽油彈 ,常人必定知道該處發生暴動,不會進入,證據顯示其中10人在警方設立封鎖區前已進入暴動範圍,分別管有口罩、手套等示威裝備,裁定他們有參與暴動。
至於第五被告陳子宏被捕前身處油麻地港鐵站出口上蓋,用手機拍攝現場情況,法官認為他只是好奇,不能證實有參與暴動,裁定暴動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