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大批示威者在油尖旺區聚集聲援,一名18歲學生被捕,早前承認暴動罪。法官形容被告是有抱負和理想的年輕人,因一念之差犯案,判囚兩年半。
18歲被告賈鈞善,由囚車押離西九龍裁判法院。案發在前年11月19日凌晨,警方包圍理工大學,約一百名示威者在彌敦道近咸美頓街聚集,與警方對峙,並向警方防線投擲汽油彈。
當年是文憑試考生的被告,在警方推進期間被捕,從他身上搜出打火機液體、扳手、斷掉的行山杖等,他早前已承認一項暴動罪。
法官許肇強指,被告雖然是前線成員,但無證據顯示他有煽動或號召他人,認為他並非領導角色。而警方推進時,大部分示威者都立即逃走,只有包括被告在內三人無離開,顯示示威者之間並無默契,不是有預謀的暴動。
法官又認為,示威者當時目的只是阻止警員推進,並非要傷害警員,而案發時正值凌晨,暴動歷時約半小時,對交通影響不大,亦無市民或警員受傷,認為案情不算嚴重,考慮到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加上其家人及多名老師都呈上求情信,提到被告品學兼優,法官同意被告不是好勇鬥狠的人,判處監禁兩年半。
被告原本已獲都會大學取錄修讀高級文憑,但因案件未能入讀,法官形容被告是有抱負和理想的年輕人,只是因為一念之差犯案,相信他已汲取沉重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