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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6人從校園突圍後被捕,被判暴動罪成,其中2人判入教導所,其餘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4年5個月。
五男一女被告被控於2019年,在理大暢運道與科學館道一帶參與暴動,是首宗涉及理大內暴動的審訊。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判刑時指,雖然各人不是主要角色,但暴動規模大,只要是參與者都能延續暴動。其中第二及第四被告案發時不足16歲,判入教導所,其餘被告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第五被告被捕時管有玻璃樽,加刑3個月,考慮到各人品格良好,扣減4個月後,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4年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