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2019年11月理大衝突,首宗校內暴動案罪成,六名被告須即時還柙,區域法院法官指,傳媒廣泛報道理大的情況,認為各被告去理大的時候已經知校內有暴動,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求情及判刑。
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在旁邊的科學館被捕六人被起訴參與理工大學一帶的暴動,是首宗控罪涉及理大校內衝突有裁決的案件。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士翔指,新聞及社交媒體當時有廣泛報道理大的情況,認為各被告前往理大時已知校內有暴動 ,繼續留在理大是為壯大暴動人群的聲勢,藉此鼓吹其他人持續參與暴力的非法行為,各被告跟隨參與暴動者離開理大,毋庸置疑是有意圖加入其他參與暴動人士,一起衝擊在科學館道的警察防線,認為各被告有意圖參與暴動 。
對於辯方在審訊時指,被告離開理大時並沒有暴動發生,法官不接納部分被告解釋,在場是因為好奇心或是為說服朋友離開。
而其中一名被告案發時是理大高級文憑學生,解釋不知道學校有否關閉因此回校做功課,法官亦質疑說法不合理,裁定六名被告暴動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