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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首名承認從校內突圍而出的女學生兩項暴動罪名成立,判入教導所。
案情指,現年20歲被告李嘉希當時經暢運道一帶逃出理大,進入科學館,最終在館內被捕。她分別承認在理大校內及校外一帶參與暴動。
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受到不同媒介號召,不分青紅皂白,到火光四起的現場支持暴動人士,被告本身亦有一定程度裝備,但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相關條文,法庭針對16至20歲被控暴動的被告,除非無其他更適合判刑,否則不應判監。
法官考慮到被告背景報告良好、為人乖巧有禮,判她入教導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