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在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毆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被裁定襲擊罪成。上訴庭先審理其中一名被告前總督察黃祖成的上訴許可申請,上訴一方質疑原審法官採納新聞片段作呈堂證供過程出錯,法官押後裁決。
現正保釋等候上訴的黃祖成早上抵達高等法院,其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申請由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審理。
黃祖成代表律師陳詞,指原審法官批准無綫電視的新聞片段作為呈堂證供決定有錯。片段作為案件關鍵證供,無綫拒絕交出母片,只單靠無綫新聞製作經理黃廣海作證,確認控方下載的片段與所拍攝的一樣,但黃廣海根本不在拍攝現場,亦不清楚拍攝過程。
控方未有傳召有關的攝影師,亦未有進一步要求無綫交出母片。
律政司一方表示,上訴人的理據無關法律觀點,爭議只在於片段能否證明被告身分及施襲過程等事實,而本案案情直接,加上控方亦呈上亞洲電視、NowTV及蘋果日報等新聞材料作佐證,無綫的片段完全可呈堂。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問上訴一方,當時控辯雙方有否就決定提出反對,上訴一方承認沒有,但認為原審法官未有要求更多證供。
倫明高再問,在控辯雙方未有要求之下,法官應在甚麼時候運用權力?上訴一方指未有具體案例,認為現時只是申請上訴許可,到正審時會提供詳細陳詞。
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同時批准黃祖成更改保釋條件申請,將人事及現金各五萬元擔保改為現金十萬元。
同案除黃祖成,另外六名被告包括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陳少丹、關嘉豪及黃偉豪。七人於今年二月被裁定襲擊致他人受傷罪成,而其中陳少丹則因於警署內掌摑曾健超,另被判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全部判監兩年。其餘六人亦獲准保釋,並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