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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終審法院裁定前立法會議員梁家騮向醫管局追回超過170萬元工作補償,需要交稅 。
判詞指,梁家騮是醫管局僱員,在休息日及假期應要求候召,即使沒有被召回醫院,仍然以候召形式為醫管局提供服務,所以賠償金是與僱傭工作有關,又指雖然上訴法庭稱賠償金是源於醫管局違反僱傭條例的賠償,非源於僱傭合約,但法院作出的付款令是因為梁家騮有權在假期及休息日候召工作而獲得賠償,因此賠償金屬於受僱工作所得的入息,一致裁定需要交稅。
梁家騮10年前向醫管局追回超過170萬元的工作補償,但補償金需要課稅。他早前上訴至高等法院,裁定補償金毋須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