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級入境主任梁鎮罡就同性伴侶享有公務員福利以及申請合併報稅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裁定上訴得直。終院認為,拒絕同性伴侶享有公務員福利與保障香港婚姻制度沒有合理關聯,政府應遵守平等機會僱用政策。公務員事務局尊重裁決,會詳細研究判詞,徵詢律政司意見再作跟進。
梁鎮罡與同性伴侶在新西蘭結婚,公務員事務局拒絕其同性伴侶享有公務員福利以及申請合併報稅。梁鎮罡提出的司法覆核終極上訴至終審法院,獲裁定得直,他認為是爭取平權上行了一小步。
終審法院在判詞指,梁鎮罡與其同性伴侶的同性婚姻是有效的,兩人的婚姻與異性婚姻同樣是公開及只有單一伴侶,終院認同香港法例所界定的婚姻制度,不過以欠缺共識為由而拒絕小眾人士的申索在原則上有損基本人權,道德觀念並非考慮因素。
終院認為,拒絕向梁鎮罡提供僱傭及稅務福利與保障香港的婚姻制度沒有合理關聯,法庭難以想像同性配偶被剝奪福利會驅使任何人締結異性婚姻,而且以異性婚姻是香港法律唯一承認的婚姻形式作理據,只讓異性已婚伴侶獨享福利,拒絕同性伴侶獲平等對待,這個循環論證存在邏輯謬誤。
終院認為,本案與同性伴侶是否有權根據香港法律締結婚姻沒有關聯。
終院又認為,公務員事務局要遵守平等機會僱用政策,而稅務條例亦認可多配偶婚姻制度,反映條例的目的亦非推廣香港法律所界定的婚姻制度,因此局方沒有充分理據,支持異性及同性已婚伴侶在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報稅的差別對待,裁定梁鎮罡上訴得直。
終審法院要求雙方在指定時間內提交書面陳詞,闡述後續跟進以及訟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