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消防員於前年11月反修例運動示威,警方於旺角驅散人群期間,當場被捕及搜出汽油彈,承認非法集結等5項控罪,被判囚34個月。
被捕後被停職的消防員方志雄,及同案兩名被告,17歲學生林展陶和銀行職員趙皓雋,由囚車押到區域法院應訊。
三人早前已承認非法集結、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共6項控罪。
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當日示威大規模破壞社會安寧,案情嚴重,部分人被捕時手持汽油彈,增加公眾安全風險,但考慮方志雄已被長期還柙及認罪,5項控罪共判囚34個月,林展陶承認非法集結判入更生中心
趙皓雋兩項控罪,共入獄2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