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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及兩學生承認非法集結等六罪 還柙至下月判刑

消防員及兩學生承認非法集結等六罪 還柙至下月判刑

【Now新聞台】一名消防員及兩名學生承認非法集結、拒捕及管有違禁武器等六項罪名,案件押後至下月中判刑。

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有百多人在彌敦道與山東街範圍集結,警方在驅散期間,先後制服3名被告,即任職消防員的方志雄,與兩名分別26歲及17歲學生,他們承認非法集結、拒捕及管有違禁武器等共6項罪名。

方志雄透過律師向法庭呈上17封求情信,指他曾參與飛鵝山搜救行動並獲「花雞繩」嘉許,對自己的行為感後悔,案件將押後至下月中判刑,期間三人須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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