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兩名男子前年9月21日在元朗參與集會,及「私了」一名男子,早前分別承認暴動、非法禁錮及非法集結罪,分別判囚40個月及進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32歲被告張裕泰凌晨在元朗康景街截停一名男子,指他曾撕去連儂牆貼文,張裕泰之後迫他跪下,及將他的手機摔到地上。法官姚勳智表示,當日被告的行為屬主動參與,認為他的行為非常暴力及野蠻,難以想像今日香港的文明社會會出現如此行為;鑒於被告認罪,節省法庭資源及時間,暴動罪法庭以5年量刑起點,判被告監禁40個月,而非法禁錮罪則判處20個月監禁,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至於17歲被告羅曉鋒,當日以噴漆損壞商場及大家樂的閉路電視鏡頭,早前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被判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