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審計報告審查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發現由2015年至19年間,八成半的運動員備賽申請預算開支高於實際,有申請者超過2年才退還未用的資助。報告亦指出,港超聯賽事入場人數下跌,要求足總正視原因。
審計報告審查了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在2015/16年度至2018/19年度,28宗運動員備賽及參賽資助申請,其中20宗是備賽資助,8宗是參賽資助;發現有24宗申請的預算開支高於實際,金額相差12萬至540萬元,差異超過25%,屬重大差異,但局方沒有強制受資助者解釋金額差異。
審計署認為,民政局及康文署需要求受資助者解釋。
審計署亦發現有6宗申請,在提交帳目後超過1年才退還未用結餘,最遲一宗是2.4年後才退還。
審計署了解原因後,發現民政局在收到帳目後超過9個月,才發出要求退還結餘通知書,認為是延遲退款的主因。而退款金額的計算方法亦不統一,有申請者的自營收入錯誤被納入為未用結餘,審計署認為民政局應澄清計算方法。
審計署亦審查足總的管理情況。報告指出,港超聯賽事的入場人數,在2018/19年度較2017/18年度下跌逾三成,而在部分賽事持贈票的人比正價票的多,利用贈票增加入場人數的做法並非令人滿意,儘管已派贈票,但入場人數仍下跌,認為局方應敦促足總,確定入場人數下降的原因。
足總亦未能在半年報告中,提交贊助及廣告總收益的證明文件,亦發現半年報告的收益金額,與去年8月所指的金額不一致,足總亦未有解釋,要求足總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