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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批地政總署處理短期租約申請時間過長

審計署批地政總署處理短期租約申請時間過長

【Now新聞台】審計報告發現,地政總署處理短期租約申請時間過長。

報告分析地政總署在2014至15年度起,四年間批出的1165份短期租約處理時間,發現申請時間平均為20個月,由少於1個月至22年不等,當中有約一成七申請處理時間超過3年。

審計署指有一宗個案,因分區地政處沒有妥善跟進短期租約用地的批出情況,導致處理有關租約申請需時14年,批評地政總署處理短期租約申請時間過長,建議就有關申請時間訂立目標。

地政總署則指會檢討現行指示及機制,加強監察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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