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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樂陶被裁定僭建罪成 罰款兩萬元

潘樂陶被裁定僭建罪成 罰款兩萬元

【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在獨立屋僭建水池,被裁定違反《建築物條例》罪名成立,罰款兩萬元。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潘樂陶的代表律師指潘樂陶昨晚因病入院,未能出庭聽取裁決。

控罪指,潘樂陶明知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及同意,在屯門海詩別墅三號屋僭建屋內水池,違反《建築物條例》。

控方早前陳詞時指,涉案水池有機會破壞樓宇結構,而水池的大小也符合慣例中需要入則審批的要求。辯方就強調水池不會固定在地面,不屬於建築物,注滿水後不會令樓板超載也沒有潛在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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