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僭建案,他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法庭裁定表證成立。控方的專家證人作供時強調,涉案水池會影響樓宇結構。
潘樂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明知未獲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及同意,僭建屋內水池,違反建築物條例。
控方證人屋宇署小型工程及招牌監管總主任潘玉龍繼續作供,他強調判斷水池是否屬建築物時,主要會考慮水池的大小及建造時的擬作用途。
辯方質疑考慮擬作用途的用意,又問如果潘樂陶最後在水池中養金魚是否可以接受。潘玉龍不認同,強調建築物最後如何使用不屬考慮範圍,又稱水池注滿水後對任何建築物的樓板也會有相當程度的結構影響,署方也擔心水池本身會有結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