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涉僭建案開審,控方指潘樂陶作為香港工程師學會的資深會員,經驗豐富,沒可能不知相關工程須向政府申請,而他住在屋內亦沒可能不知屋內有涉僭建的泳池,潘樂陶否認控罪。
潘樂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否認控罪。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表示,潘樂陶在2012年11月5日與女兒買入屯門海詩別墅3號屋,地政總署在前年4月2日以航拍視察時,未發現別墅有泳池結構,但屋宇署去年1月9日實地視察,就發現一個闊2.5米,長4.65米,深1.24米的泳池。他指案件的爭議點,在於該水池是否屬於須向屋宇署入則,並獲屋宇署同意的構築物。
蔡維邦指,建造泳池的木材與花園相似,反映泳池是一個永久結構;別墅建在山坡上,泳池承載的水重達14000公斤,影響樓宇結構安全;而潘樂陶是香港工程師學會資深成員,經驗豐富,應該知道需要向政府相關建築部門申請,獲得許可才能進行有關工程,而他住在屋內,沒可能不知道有泳池存在。
控方又傳召在去年1月9日發現泳池的屋宇署屋宇測量師關汝傑作供,他確認當日帶同屋宇署圖則進行視察,在現場發現泳池,而有關結構未於圖則上。
控罪指潘樂陶在前年4月2日至去年1月9日,作為業主,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書面批准及同意,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僭建屋內水池,違反建築物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