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上訴庭開庭審理,律政司就三年前13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的刑罰覆核。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人到高等法院應訊,他們13人當年被判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一方在庭上指,當日示威人數眾多,是大規模的非法集結;而立法會是法治象徵,示威者的衝擊行為是公然挑戰法紀,屬加刑因素。律政司又指案件罪行極之嚴重,示威者恃着人多勢眾,試圖衝擊立法會,有可能越過臨界點變成暴動,要求法庭判處即時監禁,對將來可能干犯相關罪行的人發放明確訊息。
2014年6月13日立法會財委會審議及通過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在立法會外的部分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多人被拘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