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13名示威者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覆核刑期後改判入獄8至13個月,終審法院審理其中8人保釋申請。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常委林朗彥、社運人士何潔泓等8人,由囚車陸續押送到終審法院。他們服刑超過三個月,保釋申請將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處理。
案發在2014年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當中13人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原審判處社會服務令,其後律政司覆核刑期,各人被改判監禁8至13個月,而上訴庭早前已向部分被告批出上訴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