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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立法會財委會2014年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被衝擊的案件,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另一名被告梁曉暘就定罪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黃浩銘及梁曉暘因為2014年立法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規劃衝擊立法會大樓,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令。二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認為他們當日的確有使用暴力,因此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至於梁曉暘涉及另一項妨礙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終審法院認同現場的警員是否屬於立法會人員有爭議,因此批出上訴許可,排期於明年1月10日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