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反新界東北案,終審法院批准其中8名在囚被告保釋。
8人獲准以一萬元現金擔保,他們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旅遊證件,並要定期到警署報到。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香港眾志常委林朗彥、社運人士何潔泓等8人,早上由囚車陸續押送到終審法院。他們服刑超過三個月。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羅冠聰、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亦到場聲援多位在囚人士,他們拉起橫額、高叫口號。
案發在2014年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期間,多名示威者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當中13人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原審判處社會服務令,其後律政司覆核刑期,各人被改判監禁8至13個月,而上訴庭早前已向部分被告批出上訴許可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