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裁定四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全部喪失議員資格。判詞指,4人行為不符合在立法會宣誓時「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明顯拒絕或忽略宣誓,裁定4人自去年10月12日,即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
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四人被法庭裁定自去年10月12日,立法會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在判詞指,梁國雄身穿「公民抗命」黑衣,手持黃傘走至宣誓台。他一邊高呼口號,讀誓詞時仍然手持雨傘,中途不斷停頓,是不爭的事實。法官指,梁國雄上述行為與宣誓無關,誇張的行徑顯然超出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他在誓詞前後叫口號,是試圖把口號的信息加入宣誓當中,違反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至於梁國雄指,依賴主席以往的裁決均接受他宣誓的方式不是蓄意違法,法庭不接納此解釋,認為過往議會如何處理不是衡量宣誓莊重性的基準。
劉小麗在宣誓時,以慢速逐字讀出誓言,其後於網上撰文,指慢讀是為彰顯誓詞虛妄。判詞指,她宣誓中態度及方式清楚表示,她並非真正和忠誠地承諾擁護及履行誓言的責任,而她其後於網上撰文亦證實這一點。
羅冠聰在宣誓前作出聲明,指宣誓不代表屈服極權之下。區慶祥指,客觀效果是羅冠聰想表達是制度及極權「逼使」他宣誓,是「逼使」他承諾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擁護《基本法》。羅冠聰在誓詞中讀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字提高聲調,是為表達他質疑或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香港主權國的地位,這個質疑與宣誓誓詞已是互相對立。
姚松炎宣誓時,加入「定當守護香港制度」等字眼,法官認為姚松炎是蓄意在誓言中加入額外字句。第二次再宣誓時,秘書已警告他,但他誓詞完畢後,亦即時、連貫及順暢地加入同樣字眼,法庭認為這次宣誓同樣無效。
法官區慶祥認為,四人宣誓時都違反了「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亦不接納四人向法庭解釋宣誓時的主觀含意,因為這些解釋只是四人的主觀思考過程及想法,不符合客觀驗證標準,因此裁定四人喪失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