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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未申報收取黎智英捐款案續審

梁國雄未申報收取黎智英捐款案續審

【Now新聞台】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收取黎智英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續審。控方傳召立法會總議會秘書作供。

梁國雄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被控於2012年5月收取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梁國雄早前已否認控罪。

控方傳召首名證人,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作供,他負責就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文件存檔。他指每屆立法會會期開始都會向議員發出個人利益登記指引,立法會議員收到財政贊助時必須登記,同時有責任提供資料。控方合共將傳召五名證人,案件預計審訊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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