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收受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25萬元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區域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梁國雄在民主派議員聲援下到區域法院。他聽取裁決後說,公道自在人心。
梁國雄被指在2012年5月,透過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的助手Mark Simon,收受黎智英一筆25萬元款項,但沒有向立法會申報。
法官李運騰在判詞指,控辯雙方都同意黎智英這25萬元存入梁國雄的銀行戶口,這點沒有爭議。而辯方唯一證人、時任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作供時指,這筆錢用於社民連新東支部。
法官指控方沒有任何證據推翻吳文遠的證供,亦未能毫無合理疑點地證明,這筆錢是給予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梁國雄,而並非他代社民連收取捐款。法官指梁國雄的行為不是完全沒有疑點,但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