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涉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收取黎智英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續審,控方傳召立法會總議會秘書作供。
梁國雄到區域法院應訊。他被控於2012年5月收取黎智英25萬港元捐款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梁國雄早前已否認控罪。
控方傳召首名證人立法會總議會秘書梁紹基作供,他負責將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文件存檔。他指,每屆立法會會期開始都會向議員發出個人利益登記指引,立法會議員收到財政贊助必須要登記。
梁紹基接受辯方盤問時說,沒有按指引登記個人利益屬違反議事規則,但不構成刑事罪行,他亦同意議員或助理可能會不小心漏報。控方將傳召共五名證人,預計最快明天完成控方舉證,案件預計審訊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