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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案,全部被告早前被裁定襲擊罪名成立,法院今早判刑。
七名被告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關嘉豪、黃偉豪及陳少丹,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聽取判決。
同心護港等支持警隊團體在法院外示威,與支持曾健超人士以擴音器對罵,警方以鐵馬分隔兩批人士。
七名警員早前被裁定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龍和道毆打曾健超,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判囚三年。而陳少丹在中區警署掌摑曾健超,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亦被判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