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七名警員涉嫌毆打曾健超案襲擊罪名成立,即時還柙,不准保釋等候上訴,現在暫時休庭,等候律師向被告解釋判詞及索取進一步指示。
七名被告包括總督察黃祖成、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關嘉豪、黃偉豪及陳少丹,全部裁定襲擊致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罪成,陳少丹另一項普通襲擊罪同樣罪成,全部被告的交替控罪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則不成立。
法庭表示信納所有錄像、相片全部真確準確反映當時情況,又信納曾健超的口供可靠,以及認為當時警員將曾健超帶到變電站將他掉在地下,唯一合理推論是要襲擊他。
法官又指警員有責任防止有人干犯罪行,雖然第一和第二被告沒有作出毆打,但觀看事件發生是實際鼓勵其餘5名被告襲擊曾健超,意圖令他遭受非法人身暴力。
多個支持警隊團體到法院外聲援,與支持曾健超的人士對罵,警方以鐵馬將兩批人分隔,場面混亂,有人意圖在七名警員到場時發放彩炮,被警方勸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