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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6人被控暴動罪,其中4人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判刑。
案情指6名被告分別於暢運道及理大校內被捕,其中4人暴動罪成,另外兩人罪名不成立,其中一名被告指,當時進入校園是為阻止男友擔任急救員,後來因為腳部受傷及所有出入口已封閉,無法離開校園。
法官指控方沒有證據證明她曾參與衝突,但她當時戴着防毒面罩,因此蒙面罪成,判罰款5000元;另一名被告案發時擔任義務急救員,法官相信被告基於仁濟理念而進入校園,亦因忙於急救未能及時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