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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理大衝突,15人暴動罪成,判囚46至49個月或入教導所。
15人被控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劉綺雲判刑時指,案發地點是商住大廈林立的地區,考慮到案件的規模及程度反映其嚴重性及有組織。
而除了第十二被告譚樂軒被搜到有雷射筆,其他被告身上沒有裝備或遮蓋防禦的裝備,沒有加刑因素,判5名未滿21歲的被告入教導所,另外10名被告 因積極更生等理由獲減刑,分別被判囚46至4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