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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示威者包圍理大期間,4人涉嫌在附近參與暴動,分散警力,法庭裁定他們暴動罪成,判監4年10個月至5年。
4名被告陳思朗、朱兆輝、梁家樂及梁栢熙,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涉嫌2019年11月18日理工大學發生暴動期間,參與「圍魏救趙」行動,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分散警力,從而讓理大的示威者離開。
區院法官張潔宜判刑時,形容涉事示威者有備而來、目無法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判他們監禁4年10個月至5年。
警方回應判刑時表示,當晚有213人涉暴動被捕,當中48人被裁定暴動罪成,強調香港市民有集會自由,但必須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