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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2019年11月理大衝突,熱血公民前成員鄭錦滿涉嫌從理大爬渠逃走,暴動罪成判囚3年8個月,另外7人接應逃離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7至13個月。
被告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法庭早前裁定鄭錦滿在2019年理大衝突期間,因干犯暴動罪被困而「走投無路」,爬渠逃避拘捕。他原先面對較輕的妨礙司法公正罪,審訊期間才被加控暴動。
另外7人涉嫌以「家長車」等方法協助示威者逃離,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7至13個月,是首宗涉「家長車」的反修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