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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三名自稱義務急救員被控於2019年在理大外參與暴動,分別判囚16至19個月。
三名被告郭志帆、馬嘉惠及嚴家朗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
控方指科學館閉路電視拍攝到三名被告連同其他人企圖逃離理大,衝向當時暫停開放的科學館停車場。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當時理大衝突被媒體廣泛報道,各人不可能不知道佔據理大人士的行動,雖然三人自稱為義務急救員,但行為對理大內的示威者有支持和鼓勵作用,以兩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各被告開審後認罪,予以減刑。
郭志帆、嚴家朗判囚19個月,馬嘉惠則判囚1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