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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11人在2019年11月響應網民發起的理大 「圍魏救趙」行動, 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
案情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11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 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指案發時,有關地點並非正常狀態,包括交通、商店沒有運作等,沒有前往的理由,排除被告是剛巧路過或有其他合法原因。而在警方展開圍捕行動時仍然在現場的可能性,肯定是他們拒絕從大型人群集結中散開和離去,屬蓄意留在現場,判各被告暴動罪名成立。
而另外兩名被告因管有索帶亦被裁定損壞財產罪罪成。
所有人需即時還柙,下月11日處理求情及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