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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郭子麟另涉暴動罪求情 押後至12月底判刑

12港人案郭子麟另涉暴動罪求情 押後至12月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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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郭子麟另涉暴動罪求情 押後至12月底判刑

【Now新聞台】12港人案之一的郭子麟,以及另一名被告林敏諾,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法官聽取被告求情後,押後至12月底判刑。

兩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應訊。

兩人早前承認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一帶參與暴動。郭子麟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在審訊第一時間認罪,加上社會氣氛已經平靜,希望法庭量刑時給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又呈上中學校長、大學教授及他本人的求情信,期望他能盡快回歸校園,另一名21歲被告林敏諾求情指已深感後悔。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聽取求情後,指判監是唯一合適的判刑,拒絕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判刑,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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