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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案白衣人程偉明暴動及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

721案白衣人程偉明暴動及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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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案白衣人程偉明暴動及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

【Now新聞台】721元朗襲擊事件,白衣人程偉明暴動及串謀傷人罪成,判囚4年3個月。

程偉明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裁判法院。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王興偉判刑時指,被告在暴動現場曾逗留約8至10分鐘,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他人,雖然大部分傷者傷勢不嚴重,但事件令社會更撕裂,認為暴動控罪適當,量刑起點為四年半,考慮到被告年紀大,加上抗辯期間態度負責,予以三個月刑期寬減,而串謀傷人則判囚兩年,刑期同時執行,共判囚4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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