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們並不支援你正使用的瀏覽器。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為達至最佳瀏覽效果,請更新至最新的瀏覽器版本。
如有問題,歡迎電郵至 pccwmediaiapps@pccw.com 查詢。
廣告
【Now新聞台】前年七月一日銅鑼灣有警員被刺傷,警方之後在機場拘捕一名男子,他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暴動罪,同案兩人亦承認暴動等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求情。
首被告黃鈞華由囚車柙送到法院,同案被控暴動罪的被告羅玨琛、周霈霖亦到法院應訊。
控罪指,他們三人於前年七月一日 在銅鑼灣高士威道參與暴動,控方在庭上讀出案情,指當日有片段拍攝到他們用雪糕筒架設路障。
有警員供稱,看見第二被告羅玨琛指示其他示威者逃跑,於是上前制服被告,但其他示威者及第三被告周霈霖衝向警員,試圖搶犯。
期間第一被告黃鈞華用軍刀插向該名警員手臂,導致他左肩有兩厘米的裂傷,被告同晚計劃登上前往倫敦的飛機,最後在機場被捕,警方其後在他的背囊搜出涉案軍刀及一把30厘米長的刀。
他承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另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則獲法庭存檔。其他兩人分別另外被控一項抗拒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及故意阻撓警員,他們承認全部控罪。
法官姚勳智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求情,期間三名被告需要還柙,待索取背景報告,又指暴動案情嚴重,拒絕為案發時只有19歲的第三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
至於第四被告張芷程,涉嫌協助黃鈞華逃避警方追捕,包括購買機票,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她否認控罪,案件預計審訊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