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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國慶日黃大仙暴動案 五男被裁定暴動罪成

前年國慶日黃大仙暴動案 五男被裁定暴動罪成

【Now新聞台】五名男子被控前年國慶日,在黃大仙參與暴動及抗拒警務人員罪,法官裁定五人罪名成立。

五名被告到區域法院應訊。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前年十月一日黃大仙龍翔道一帶發生暴動,雖然控方無證據顯示各被告有明顯行動,但被告在暴動現場附近被捕,當時他們所穿的黑色衣服,加上被捕時明知是警員但作出拒捕的反應,法官認為他們至少有參與鼓勵其他示威者於現場參與暴動,判五人暴動及抗拒警務人員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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