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殯儀從業員被控前年七月於沙田新城市廣場向警員投擲雜物,暴動罪罪成,判囚28個月。
被告賴俊樂到法院聽取判刑。
案情指於前年7月14日,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中庭約百名示威者集結,指罵警員及投擲雜物,其後有警員到達中庭,包括被告在內五人向警員投擲雜物。
法官練錦鴻指,被告投擲水樽前已有多人向警員投擲雜物,而被告當時越過示威者再投擲水樽,可見是有目標地投向警員,之後他走回示威者人群中揮手,顯示被告與示威者有一定默契,並非孤狼式襲擊,被告與其他示威者有共同目的,要阻止警員執法,自己親手用暴力襲擊警員,是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裁定他暴動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