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9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於病毒潛伏期間曾於香港逗留的初步確診輸入個案曾到訪的地方
1.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1 月 2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薄扶林域多利道 550號碧瑤灣 21 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住客、 訪客及工作人員),須於 2021 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2.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5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跑馬地體育道 3 號香港足球會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3.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6 時至下午 8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金鐘金鐘道88 號太古廣場港島香格里拉酒店 6 樓龍蝦吧餐廳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4.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8 時至下午 9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金鐘金鐘道88 號太古廣場 3 樓 332 號鋪夜上海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5.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6 日下午 8 時至下午 11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嶼山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 7 樓鄰近 1 號至 4 號登機閘口寰宇堂頭等貴賓室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
B. 其他(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2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 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1 月 6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2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香港新界沙田隆亨邨善心樓 118-125及 127-130號地下香港耀能協會隆亨幼兒中心
(2)香港新界元朗屏信街 5 號中華基督教會元朗堂周宋主愛幼兒園
(3)香港九龍觀塘麗港城麗港街 12 號 A 區地下藍田靈糧幼稚園
2. 在 2021 年 10 月 20 日至 11 月 2 日期間於香港新界將軍澳學林里 8 號東華三院王余家潔紀念小學就讀六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 2021 年 11 月 4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2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