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0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1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 年 11 月 3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1 月 5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1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香港新界元朗錦上路吳家村 83A 聖公會聖約瑟堂幼稚園
(2)香港新界屯門屯門市地段 242 號翠林花園第 2 層保良局易桂芳幼稚園
(3)香港新界粉嶺欣盛苑商場 KG01 號鋪香港宣教會優質幼兒學校
(4)香港九龍鑽石山鳳德邨鳳德社區中心 5 樓基督教香港崇真會安強幼兒學校
(5)香港新界大埔鳳園路 9 號嵐山綠茵英文(國際)幼稚園(嵐山)/綠茵國際幼兒園(嵐山)
(6)香港新界沙田鞍誠街 26 號合一堂單家傳紀念幼稚園
(7)香港九龍黃大仙黃大仙上邨達善樓地下香港小童群益會樂緻幼兒園暨幼稚園(黃大仙)
(8)香港薄扶林大口環道 15 及 17 號香港紅十字會甘迺迪中心
(9)香港鴨脷洲鴨脷洲邨利怡樓地下 1-16 號香港耀能協會鴨脷洲幼兒中心
2. 在 2021 年 10 月 19 日至 11 月 1 日期間於香港新界沙田美林邨屋邨小學第一校舍東華三院蔡榮星小學就讀四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 2021 年 11 月3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1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