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刊憲,要求於指定期間曾身處1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須接受強制檢測。
名單如下:
A. 屬再次檢測的指明地方
1.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14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嶼山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駿運路 9 號超級一號貨站主樓 M 層 RJ0M2 室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2.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19 日或 9 月 21 日至 10 月 7 日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大嶼山赤鱲角香港國際機場駿運路 9 號超級一號貨站 HACTL 超過一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年 10月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3.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18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2 時、9 月 20 日上午 8時至下午 2 時、9 月 21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2 時、9 月 23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2時、9 月 26 日至 10 月 1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2 時或 10 月 6 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2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新翠商場 1 樓 L101 號舖東南亞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
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4.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21 日至 9 月 24 日上午 11 時至下午 1 時、9 月 27 日至 9 月30 日上午 11 時至下午 1 時或 10 月 4 日至 10 月 6 日上午 11 時至下午 1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新翠邨新月樓地下東華三院馬陳景霞幼稚園的人士(包
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
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5.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6 日上午 10 時至上午 11 時或下午 4 時至下午 5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隆亨商場 2 樓 215 號舖惠康超級廣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6.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6 日下午 3 時至下午 5 時期間曾身處香港新界沙田翠田街2 號新翠邨街市地下 L001 號舖百佳超級市場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訪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7.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9 月 19 日或 9 月 21 日至 10 月 6 日任何一日的下午 5 時至下午 10 時期間曾乘搭任何由沙田(博康)開出往機場(地面運輸中心)路線號碼 E42 的巴士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8. 任何在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20 日或 9 月 22 日至 10 月 6 日任何一日的上午 6 時至中午 12 時期間曾乘搭任何由機場(地面運輸中心)開出往沙田(博康)路線號碼 E42 的巴士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及乘客),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B. 其他(已經完成 2019 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的人士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 任何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曾身處任何下列指明地方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學生及訪客),須於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如受檢人士選擇使用衞生防護中心派發的樣本瓶進行檢測,則須於 2021 年 10 月 29 日或之前交回已採樣本的檢測樣本收集瓶。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1)香港新界馬灣珀麗路 8 號啟思幼稚園幼兒園(馬灣)
(2)香港新界粉嶺華明路 21 號華明邨耀明樓地下保良局莊啓程夫人幼稚園
(3)香港新界元朗媽廟路 9 號地下至 2 樓聖馬提亞堂肖珍幼稚園
(4)香港新界天水圍天龍路 2 號嘉湖山莊景湖居天樂幼稚園暨幼兒園
(5)香港新界荃灣大屋街 2 至 4 號地下全完堂幼稚園
2. 在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於香港新界沙田顯徑邨迦密愛禮信小學就讀一年級的學生及曾面授該等指明級別學生的指明學校老師(包括但不限於全職、兼職和替假老師),須於 2021 年 10 月 27 日或之前接受檢測。受檢人士若在 2021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間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